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基础,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并派遣到沂水县崔家峪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四十里堡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马站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杨庄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富官庄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畜牧兽医事业,有责任心、有正义感,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2、具有沂水县户籍或沂水县生源;
3、男性应聘者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女性应聘者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专业要求: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专业;
研究生专业要求:兽医学一级学科、畜牧学一级学科(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二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应聘者需于2025年12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5人,沂水县崔家峪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四十里堡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马站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杨庄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富官庄畜牧兽医工作站各1人。入职时间(详见附件1)。
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日期: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人员本人非沂水县户籍的,须提供沂水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2026年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
6、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书(详见附件4);
7、考务费: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实操人员需缴纳实操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实操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目录》、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防控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实操人员。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实操。
(二)实操
实操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动物免疫注射、静脉采血等技能。实操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实操通知书》。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畜牧兽医工作站,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畜牧兽医工作站,实操成绩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选择畜牧兽医工作站。
按岗位入职时间分批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沂水县崔家峪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四十里堡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马站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杨庄畜牧兽医工作站、沂水县富官庄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村级动物防疫员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劳务派遣)入职时间
2 .2026年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书
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附件2:2026年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