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典型案例
沂水县2家水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1年1月6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时,在沂水县美磊水产店内发现有:1.丹麦进口的煮熟带壳冷水虾10公斤;2.厄瓜多尔进口的冷冻生南美白虾(30/40)19.8公斤、(40/50)9.9公斤;沂水县记刘水产品店内发现有格陵兰熟虾2公斤。 经查,沂水县美磊水产店、沂水县记刘水产品店因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违反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给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报〔2020〕51号)要求,执法人员1月6日当场责令沂水县美磊水产店、沂水县记刘水产品店停业整顿7天。对其从业人员、经营环境和涉事食品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
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
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举报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市冷链专班 0539-8607192 沂水县专班 0539-22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