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检察辅助人员6名,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对检察院内部工作起检察辅助、保障作用。
三、报名资格
报考检察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为二十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4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7、符合检察院招聘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业务能力,确定相应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并服从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岗位调整。新招聘人员由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同类人员发放标准执行,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日常工作中,由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对其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不达标的由沂水县人民检察院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沂水县天目山路七号(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四楼市场开发部)。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表(附件3)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式一份。
六、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采取统一命题,计算机考试形式。
技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依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 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占50%、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5、公示和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沂水县天目山路七号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
四楼市场开发部
联系电话:李部长19819175311、黄科长15615696018
微信同号
附件1: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758.5万元,现有正式职工36人,主要从事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劳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技能培训等业务。公司对外设有天津办事处、黄岛办事处、新疆办事处、油田办事处、烟台办事处、上海办事处6个驻外办事处。下设子公司沂水天成管道维修有限公司、沂水起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沂水众兴留学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潘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坚持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迈向前进,以长期的积累、长期的追求赢得涅槃重生、转型飞跃。2009年11月,公司顺利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4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2013年7月获得《建筑业务劳务分包资格证书》;2014年10月,被国家人社部评为 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 ;2017年8月,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大众劳务 商标注册成功,成为唯一专用商标,并被评为 中国著名品牌 ;2020年10月被评定为 全国重合同守信企业 ;2022年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3A级企业;2022年被推选为临沂市人力资源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将 诚信经营、忠诚处世,开拓创新、务实经营 作为做大做强的坚强基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劳务协作事业创新发展。截止2021年底,公司拥有高技能人员6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40人,高级技师598人,技师786人,高级工985人;沂水县首席技师5人,临沂市首席技师2人。2020年刘建国获 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 全国优秀农民工 光荣称号。
公司坚守 以人为本、为民服务 的初心使命,积极为老区人民外出务工创收提供便捷,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国际经济深度合作的持续加强,境内企业用工需求保持旺盛态势,境外劳务需求也越来越大,这都为大众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营业收入及税收逐年稳步增长,2021年营业收入7.3亿元,实现税收4300万元,9年来累计实现地方税收1.9亿余元。